公 告
公证申请人邵惠珍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梁炳耀遗下的洪德路地段新建回迁楼(框架结构)第十九层楼、位置南向、M套间的房屋权益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邵惠珍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梁炳耀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3)粤广海珠第14581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邵惠珍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被继承人梁炳耀生前就上述遗嘱所涉财产所立最后一份遗嘱,且被继承人梁炳耀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梁炳耀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梁炳耀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小姐 王先生
电话:13268311312 17502096139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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