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通知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我处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7年4月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三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请市民提前安排时间办理公证及领取公证书,放假期间可通过我处微信公众号及网站申办涉外公证事项,或在网站的预约系统进行办证预约。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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