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谭婉玲、谭志明、谭志敏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谭伟光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江燕路南珠北街1号806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谭婉玲、谭志明、谭志敏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谭伟光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9)粤广海珠第8510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谭婉玲、谭志明、谭志敏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谭伟光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谭伟光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谭伟光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文燕莉公证员
电话: 18027317980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