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黄耀东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黄金棠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土华山南寿安围24号房屋)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黄耀东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黄金棠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37725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黄耀东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为被继承人黄金棠就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黄金棠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黄金棠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黄金棠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小姐 王先生
电话:18028085038 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