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关颖琦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苏劲眉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田西街口41号302房(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乐居苑乐贤楼302房)、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田西街口41号402房(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乐居苑乐贤楼402房)、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龙田西街口47号302房(原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田路乐居苑乐居楼302房)、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04号铺(原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3楼304号商铺)、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05号铺(原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3楼305号商铺)、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30号铺(原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3号3楼330号商铺)]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关颖琦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苏劲眉订立的公证遗嘱复印件[《公证书》编号:(2004)穗海证民字第1064号]。
公证申请人关颖琦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苏劲眉生前就上述遗产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苏劲眉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苏劲眉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 蒋小姐 冯小姐
电话:18102709154 18565503856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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