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吴区筱倩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吴彦明遗下的遗产(原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南华西路鳌洲新街9号房屋的37/462份额为吴彦明继承其父亲吴绍章、母亲朱苏琴所得,该房屋现已拆除,并补偿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双水东街12号1701房、18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吴区筱倩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吴彦明于2020年3月17日在中国香港订立了遗嘱,该遗嘱已于2021年11月30日在香港高等法院遗嘱认证司法管辖下获得认证及予以登记(授予书编号:HCAG019683/2021),吴区筱倩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吴区筱倩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吴彦明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吴彦明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吴彦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雅婷 吴子君
电话:020-34465172 1899835284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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