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卫丽敏、卫丽欣、卫丽妍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苏彩凤遗下的遗产[海珠区沥滘环秀坊大街十一巷3号(权属证号:穗郊新字第148051号)、海珠区沥滘环秀坊大街6-1号(权属证号:穗海字第008291号)、海珠区沥滘环秀坊大街6-3号(权属证号:穗海新字第401226号)]的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卫丽敏、卫丽欣、卫丽妍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苏彩凤生前没有对上述财产立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苏彩凤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苏彩凤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卫丽敏、卫丽欣、卫丽妍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棋尹公证员
电话:34465297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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