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钟毅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立遗嘱人钟基年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豪贤路雅荷北16号601房的遗嘱继承公证。
公证申请人钟毅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立遗嘱人钟基年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编号:(2015)粤广广州第081157号],要求按该遗嘱内容继承上述房屋。
公证申请人钟毅向我处申报,该遗嘱为钟基年生前就上述遗嘱所涉财产所立最后一份遗嘱,且钟基年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钟基年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钟基年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联系人:文燕莉
电话: 020-34465297、1802731798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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