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潘国财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黄好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工业大道中301号之二402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黄好于2026年1月23日死亡。公证申请人潘国财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公证处出具有关黄好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01)穗海证民字第1482号],现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潘国财向我处申报,上述公证遗嘱为黄好的最后一份遗嘱。黄好均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黄好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黄好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陈煜辉公证员 赖明英
电话: 020-83334759 134342576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