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谢光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冯艳松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宝岗路宝贤北约19号102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冯艳松于2026年1月19日死亡,公证申请人谢光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冯艳松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26620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谢光明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冯艳松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冯艳松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冯艳松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谢光明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止,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公证员 常晋婷
电话:3446582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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