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郑士奇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龙燕贞遗下的遗产(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西基东41号302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郑士奇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龙燕贞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2)粤广海珠第18569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郑士奇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遗赠人龙燕贞生前就上述房屋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遗赠人龙燕贞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龙燕贞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属于既缺乏劳动能力同时没有生活来源的遗赠人龙燕贞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或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依靠遗赠人龙燕贞扶养的人士,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遗赠人龙燕贞扶养较多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施维维、文思桦
电话:1820202123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7月30日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陈启声)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麦爱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