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公告
兹有黄凤波(女,1961年7月28日出生,2025年8月12日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向本处申办遗嘱继承公证以继承黄凤波的遗产(房屋地址: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土华华泰西街九巷14号房屋)。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出具有关黄凤波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5)粤广南方第25189号],要求按上述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为黄凤波生前就上述遗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黄凤波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其他分别经黄凤波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或黄凤波的信托受托人或对黄凤波的遗产享有债权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按遗嘱继承上述财产有异议的人士,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与本处联系并提供书面的证据材料。
联系人:公证员张蕊敏 工作人员赖明英
联系电话:13268311312 1343425763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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