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黎婉滢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严惠霞遗下的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同宝路149号301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黎婉滢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广州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严惠霞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24)粤广广州证字第7060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黎婉滢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严惠霞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严惠霞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严惠霞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先生 莫小姐
电话:17502096139 34465353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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