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被继承人何万芬(男,1927年7月7日出生,于2026年8月17日死亡)、被继承人庾娆珍(女,1937年8月22日出生,于2024年12月13日死亡)的继承人何建中向本处申办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翠城北街6号1601房的继承公证,同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何万芬、庾娆珍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1379号、(2018)粤广海珠第1738号]。
为充分保障全体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核查义务,现予以公告。凡系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与本次继承事项有合法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继承人何建中继承被继承人何万芬、庾娆珍的遗产存在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书面的证据材料,向本处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处将依据现有合法证据及核查结果,依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
联系人:关楚丹公证员 莫小姐
联系电话:34465353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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