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兹有被继承人刘国铨(男,1947年4月26日出生,2023年1月4日死亡)的继承人何燕穗、刘晓华、刘晓辉向本处申办相关遗产(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94号406房、广州市海珠区草芳八巷30号房屋)的继承公证。
为充分保障全体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充分履行核查义务,现予以公告。凡系被继承人刘国铨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遗产管理人、与本次继承事项有合法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对继承人何燕穗、刘晓华、刘晓辉继承被继承人刘国铨的遗产存在异议的,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相关书面的证据材料,向本处书面提出异议申请。
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处将依据现有合法证据及核查结果,依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联系人:关小姐、赵小姐
联系电话:15992470544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特此公告。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