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邵剑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邵世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邵世已于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九日死亡,公证申请人邵剑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邵世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邵剑明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邵世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邵世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邵世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邵剑明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至二〇二二年二月一日止,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庞祺尹 吴子君
电话:020-34465172 13580447692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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