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邓岳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梁丽施遗下的遗产的接受遗赠公证。
遗赠人梁丽施已于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死亡,邓岳华持有梁丽施的公证遗嘱要求按该遗嘱接受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荣德路屠场侧11号房屋的遗赠。
公证申请人邓岳华向我处申报,梁丽施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梁丽施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受梁丽施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邓岳华接受遗赠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施小姐、陈小姐
电话:13480248299、13662458279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01月24日
上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8)
下一篇: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