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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14)

发布日期:2022年02月10日 16:19 访问人数:3033

 告

公证申请人黄智、何佩霞、黄泽霖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立遗嘱人黄定华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接受遗赠)公证。

立遗嘱人黄定华已于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死亡,公证申请人黄智、何佩霞、黄泽霖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立遗嘱人黄定华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接受遗赠)

公证申请人黄智、何佩霞、黄泽霖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黄定华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黄定华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黄定华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对公证申请人黄智、何佩霞、黄泽霖依照遗嘱继承黄定华遗下的相应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伍先生        公证员关嘉铭

电话:13538801052     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二〇二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