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张东华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陈健平遗下的遗产的继承权公证。
陈健平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香港死亡,公证申请人张东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要求继承陈健平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康公街182号之一房屋五分之一产权。
公证申请人张东华向我处申报,陈健平生前未订立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陈健平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陈健平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张东华继承陈健平遗下的上述遗产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伍先生 公证员:庞棋尹
电话:13538801052 34465331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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