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马志文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马钰生、李锦芝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革新路124号之一201房的继承权公证。
被继承人马钰生已于2021年1月10日死亡、被继承人李锦芝已于2022年8月7日死亡,公证申请人马志文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马钰生、李锦芝的公证遗嘱并要求按该遗嘱继承。
公证申请人马志文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马钰生、李锦芝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马钰生、李锦芝生前所立的遗嘱、赡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经马钰生、李锦芝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对公证申请人马志文继承上述房屋有异议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日内,携有关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曾祥文公证员 莫小姐
电话:18026399913
邮政编码:51022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