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陈恒康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遗赠人周丽英遗下的遗产(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路平西二巷6号602房房屋其依法所占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陈恒康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周丽英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8)粤广海珠第16716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陈恒康向我处申报,遗赠人周丽英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周丽英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周丽英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文燕莉 庄晓君
电话: 13726244351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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