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黎颖妍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黎锡志遗下的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鳌洲正街13号602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黎颖妍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黎锡志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7)粤广海珠第10282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黎颖妍向我处申报,遗赠人黎锡志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黎锡志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黎锡志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 王先生
电话: 13794363734 17502096139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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