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郭佩琳现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遗赠人赵少琼遗下的遗产(广州市白云区龙穗二街2号605房)的接受遗赠公证。
公证申请人郭佩琳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遗赠人赵少琼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3)粤广海珠第23710号],要求按该遗嘱接受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郭佩琳向我处申报,遗赠人赵少琼生前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遗赠人赵少琼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赵少琼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张蕊敏 吴子君
电话:020-34465172 18998352840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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