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谢建忠、谢旋华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被继承人谢乃锵、黄凤桂遗下的遗产(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德安新村3巷2号房屋、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基立新村南14号309房)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谢建忠、谢旋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被继承人谢乃锵、黄凤桂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6)粤广海珠第20272号、20273号、20274号、20275号],要求按遗嘱继承上述遗产。
公证申请人谢建忠、谢旋华向我处申报,被继承人谢乃锵、黄凤桂生前就上述财产只立有上述遗嘱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被继承人谢乃锵、黄凤桂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谢乃锵、黄凤桂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关小姐 王先生
电话:13794363734 17502096139
邮政编码:510220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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