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处介绍The Office更多>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于2008年6月经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在原海珠区公证处基础上组建成立,是市级公证机构...

联系我们Contact us更多>

总部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市红会医院 正门对面)

020-34465297


琶洲办证中心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088号中洲交易中心1814、1815室(六元素体验天地北门写字楼入)

020—89300280

-->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业务公告(区建宁)

发布日期:2026年07月16日 23:51 访问人数:1026

    

 

公证申请人黄锦荣向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立遗嘱人区建宁遗下的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沙园路西华街15号701房、坐落在广州市海珠区怡乐路怡乐十巷3号401房以及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交通银行、渤海银行的存款余额其依法所占份额的遗嘱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黄锦荣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出具的立遗嘱人区建宁订立的三份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分别为:(2020)粤广海珠第11156号、(2020)粤广海珠第11157号、(2020)粤广海珠第11158号],要求按上述三份遗嘱内容继承区建宁上述各项遗产。

公证申请人黄锦荣向我处申报,立遗嘱人区建宁生前针对上述财产只立有上述遗嘱公证且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立遗嘱人区建宁生前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区建宁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联系人: 文燕莉    

联系电话:020-34465297          

 

 

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