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公证申请人叶远翎现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请办理叶日暄遗下的遗产(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增槎路螺涌高桥大街12号601房的房屋的二分之一份额)的继承权公证。
公证申请人叶远翎向我处提出公证申请时一并提交了由广东省广州市南方公证处出具的叶日暄订立的公证遗嘱[《公证书》编号:(2016)粤广南方第079951号],要求按该遗嘱继承上述财产。
公证申请人叶远翎向我处申报,上述遗嘱是叶日暄对上述财产所立的最后一份遗嘱,且叶日暄未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请持有叶日暄生前对上述财产所立的有效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人士或其他由叶日暄生前抚养或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士,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申报。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福场路5号富力金禧商务中心9楼
联系人:王雅婷公证员
联系电话:13059182884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公证处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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